違泊罰款加價揭示香港交通制度荒謬?
根據報道,自 1994 年以來首次加價的違例泊車罰款將由$320升至$400,而其他交通違規罰款亦將劃一增加約五成。表面睇似乎係為咗打擊違例泊車、維持交通秩序,但真正身處城市之中的我們不禁要問:
為何政府總是選擇「罰錢」來對付香港人?罰錢真係能解決問題?
問題不在駕駛者,而在制度
作為一個國際城市,香港某些市中心地段竟然連「一個落客位」都冇,不但不合理,更是一種城市規劃失敗的證明。試想像,一幢大型商業大廈,每日有數百人上班、送貨、接載長者或小朋友,竟然完全無指定上落客貨位?
加上近年新建的大廈愈來愈多,卻冇法例強制規定設有落貨或臨時泊車空間,根本係叫市民「無路可走」,只可選擇「違規」,然後再被重罰。

泊車位極度不足,罰錢變相割韭菜?
再睇香港市區停車場,數量遠遠追不上汽車增長率。泊車位少、泊車費又貴,司機要搵到個合法、平價又就腳嘅位,簡直難過中六合彩。咁係咪每次冇得揀而停喺黃線邊,都應該當罪犯處理?
罰錢從來唔係解決方法,只係將壓力推返畀市民。
其他城市點樣做?珠海、廣州俾咗我哋好好示範
以毗鄰的珠海或廣州為例,唔少商場或辦公大樓都會提供免費泊車時間,有啲甚至長達2-3小時,方便市民食飯、購物、辦事。而新建樓宇,無論住宅或商業用途,幾乎都會預設有落貨位、訪客泊車位、貨車停泊區等,保障城市交通流暢之餘,又體現對市民嘅尊重。
咁點解香港唔得?
問題根源:城市建設背離人性
香港城市設計多年來以「寸金尺土」為主導,發展商拼命起樓,卻冇人真正規劃「點樣生活、點樣工作、點樣運送」。政策上又欠缺配套法例強制建設交通空間,只懂以罰款形式去「事後補救」,造成今日市民怨聲載道嘅局面。

建議:城市要還駕駛者一個公道
- 強制新建商廈設立上落貨位與泊車位
- 推出短暫免費泊車政策(如首30分鐘免費)
- 設立「智慧上落客區」即時感應識別,避免長時間霸位
- 重劃市區公共空間,開放更多臨時泊車位置
- 下調或延遲違泊加價,待配套改善後才執行
結語:城市唔應該同自己人打仗
違泊罰款加價嘅背後,其實係揭示咗一個更深層問題:香港城市規劃從來無視駕駛者所面對嘅真實困境。當市民已經無路可走,政府唔係幫手解決,反而進一步懲罰——咁究竟係誰的錯?
希望有關當局唔好再只係用罰款去「懲罰式治理」,而係認真思考一個文明城市應該點樣對待行車者。真正嘅智慧城市,不單止有科技、有法例,更要有 同理心。
